1噸反滲透設備試運行的步驟及方法
1、
1噸反滲透設備在原水未流入反滲透膜系統的狀態下,應首先*清除預處理設備中尚存的、可能伴隨給水流出的所有異常物質后,才能進行設備的試運行。
2、檢查設備(系統)中所有閥門是否處在正確的狀態,特別要確認原水壓力調節和濃縮水調節閥是否*開啟。在大型反滲透系統中,應首先檢查設備中配置的電動慢開閥是否能自動按程序開啟與關閉。
3、當系統有原水供給泵為反滲透系統供水時,1噸反滲透設備應首先以低壓、低流量對反滲透設備進行排氣和沖洗。若系統沒有單獨設置給水泵,則可利用系統所供給的原水低壓沖洗膜內的含有化學藥品的料液及空氣,沖洗時間控制在10~30分鐘之間。此操作時系統的運行壓力控制在30~60psig左右,流量控制應能達到化學清洗時的建議運行流量值。另外,請注意此時的產出水和濃縮水要排掉,并注意反滲透濃水系統的濃水調節閥及并接在濃水出口的排放閥應處于*開啟狀態。并且在此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注意檢查設備配管連接狀態及閥門有無漏水現象。
4、1噸反滲透設備對于未使用進水電動慢開閥的小型反滲透系統來說,應在進入壓力容器部分的原水壓力調節閥略開啟的狀態下啟動高壓泵。而大型反滲透裝置的原水入口電動慢開閥則應在反滲透高壓泵啟動時的同時自動按程序啟動。
5、反滲透高壓泵啟動后,再緩緩打開原水壓力調節閥(即大型設備設置的電動慢開閥)使原水壓力慢慢上升,反滲透系統壓力增加量的控制速度(或電動慢開閥的開啟速度控制)應控制在每分鐘4.0~6.0kgf/cm2的增量范圍內,并使產品水流量基本達到所設計的數值時,然后再緩慢調節濃水調節閥,使系統水回收率達到設計值(附近)。1噸反滲透設備這種調節反復進行直至產品水流量和系統回收率達到所設計的數值。這時應注意在調節過程中不能使反滲透系統水回收率和運行壓力和膜元件壓力降超過設計限定值。
6、在系統初步調節結束后,應重新核算一下系統運行水回收率并與系統的設計值進行比較,若低于設計值,則查清其原因。
7、再次確認反滲透系統內各種藥品的注入量是否合適。
8、測定原水、各段產水及總出水的電導率、進水pH值、硬度、堿度等,并計算該運行條件下反滲透濃水系統LSI或S&DSI值,并由此而判斷在目前給定的系統水回收率下反滲透系統有無污垢形成。
9、1噸反滲透設備運行約1~2個小時后開始記錄所有運行數據,并再次確認系統是否還有其它問題。在系統正常運行后,一般需要將反滲透系統運行兩天后重新記錄,對所有運行資料進行全面的記錄和存檔,并以此作為對以后運行資料進行標準化比較的基準,即需要整理出一份完整的開機報告存檔。
10、進行原水和反滲透產品水及濃縮水的水質分析。
11、參考運行資料和水質分析資料對照設計基準,檢查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是否達到設計要求。
12、1噸反滲透設備在試運行后的*周內,用戶或工程公司每天都要對所有管理項目進行嚴格、認真的檢查,確認設備是否運行正常。